【问题解析】
1、个人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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