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下列时候可以向检察院提出
变更强制措施:
被告人被
羁押的时间已到第
一审人
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时候;
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时候,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此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
强制措施法定
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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