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作单位扣押职工
工资。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