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具体有下列流程:
1、在公告45日后申请设立登记;
2、出具合并协议和合并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有关证明和
债务清偿或者
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
工商登记机关经审理后办理登记手续,发给
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而
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
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
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