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起诉
离婚需要办的材料:
1、
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
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
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
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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