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抵押权人有权就
拆迁款优先受偿。
抵押期间,房屋被征收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
赔偿金或者
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
担保债权的
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征收个人、单位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
拆迁补偿,抵押的房屋被
征收拆迁的
抵押物灭失,
抵押人应当优先以拆迁款对
债务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
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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