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父母
出资购
买房屋认定为对子女的
赠予,是不能撤销的。
但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
近亲属、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
撤销权。
根据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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