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关于
建筑工程质量担保期的时间规定是: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装修工程为2年。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建设工程的最低
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
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
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
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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