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双方自愿办理
离婚手续应当去民政局
协议离婚,最快可以自申请登记之日起三十一天办好。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
离婚证。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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