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
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
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