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企业债务过重需要
破产清算的,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息
债务停止
计算利息。利息是
破产债权之一,可以确认的。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
担保,并提交有关
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
证人或者其他
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
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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