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夫妻离婚时分割
共有财产一方所谓
净身出户,和支付
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
2、规定不直接
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
离婚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
起诉解决。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4、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5、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6、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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