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
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
诉讼,但该诉讼只能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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