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方的
婚前债务应当由
债务人一方自行偿还,配偶不承担清偿责任。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
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
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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