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民法典认
购房屋非因购房者违约
定金可以退还。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
签定生意合同不
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因售房者违约导致
解约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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