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老公出轨,给小三送车又送房,老婆是不是只能“人财两空”,无计可施

1.1k浏览 帮助10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问题解析】
根据我国新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在处理重大财产的时候,夫妻双方都要共同参与。
另一方面,民法典还规定,我们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如果既侵犯了夫妻对于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同时又违反了公序良俗,这种对于小三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因此作为配偶一方,我们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将该房产或者车辆进行追回。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法律纠纷时,来律图网即可找到专业的律师,解答你的疑虑。
老公出轨,给小三送车又送房,老婆是不是只能“人财两空”,无计可施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1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545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老公出轨,给小三送车又送房,老婆是不是只能“人财两空”,无计可施
一键咨询
  • 166****6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8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4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4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35****432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436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56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老婆出轨老婆又不愿离婚怎么办
5浏览 2024-12-13
老婆出轨要如何离婚,老婆又不想离
42浏览 2025-06-14
老婆离婚又复婚怎么办
若双方愿意复婚,可携带身份证、离婚证及单身证明等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经核实审查并撤销原离婚协议后,将颁发新结婚证。复婚后,财产视为婚前个人所有,除非另有约定。
42浏览 2024-05-21
老婆失踪又不离婚咋办
5浏览 2025-04-20
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的计划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全面推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湘建价[2007]403号)、《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湘建价〔2006〕45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第四条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工作。市、县(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费率足额计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六条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投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清单。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报价,不得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规定的下限值。并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进度和作业环境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使用项目、投入计划。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投标单位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第七条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 第八条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单位应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和使用专项措施费,并要求对专项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分项目、分阶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应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支付到位; (二)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 (三)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总包单位预付分包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比例及时间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单列、未足额计取、未明确支付方案或支付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商业性银行开设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首付金额支付到专用帐户上,并向工程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和安监机构提交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附件一)和存款凭证复印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及存款凭证复印件作为办理安全受监、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和施工单位向市、县(市)建设安监机构领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凭证之一。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及支付计划提交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并按本规定足额支付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将安全文明费首付金额支付到专用帐户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专用帐户银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书》(见附件二),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落实后,施工单位应当在7日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的,应当在3日内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分包单位落实措施所发生费用由总包单位验收确认,具体程序适用本条规定。第十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验收合格或经整改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通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安全监督机构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标准进行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按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若 第二次监督评定仍不合格,不予支付该阶段的安全文明费。评定合格的,安监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手续。第十七条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管理采用施工过程中定量预付、工程竣工后结清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工期为一年以内的: 1、开工时预付总费用的50%;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时支付40%; 3、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 (二)合同工期为一年以上的建筑工程 1、开工时预付总费用的30%;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量完成50%、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30%; 3、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30%; 4、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从专用账户支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必须向安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取申请表(附件三); (二)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复印件; (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认所发生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证明文件。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专项费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标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将强制委托有关单位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或技术辅导,从施工单位未拨付费用中列支宣传教育或技术辅导费,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安全文明费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418浏览
空姐老婆抓现行后如何维权
2浏览 2025-05-18
老婆出轨,还没离婚,抢她手机,是我送她的。犯法吗?
[律师回复] 如果是用暴力的手段抢夺,并且造成一方受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还是建议要以理性的方式交流与沟通。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并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对财产进行约定,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为一方所有主要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一项是一个兜底性的条款,一般法官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具体的认定。上述情形外的财产都是共同共有。手机如果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该手机为夫妻共同共有的财物,双方均有使用权。尤其现在的手机功能越来越多,技术也越来越好,有很多手机都有人像面部识别系统、指纹识别系统、设置数字、图形或者手势密码等等的功能,那么使用人在使用时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录入,但手机又不等同于其他的一些专属用品,不能因为一方录入了人像、指纹、密码或者手势就当然的认定该手机为一方专用的是个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34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30****6302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5****7573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89****3908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