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户口空挂人员一般不享有
居住权,但空挂人员与
房屋所有权人
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可以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
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
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