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一般不退;
2、少部分情况能退,但需要
购房者不存在违约情形。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
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
归责于任何一方的,
定金能退;售房者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能退双倍;
3、我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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