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给
工资的,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
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
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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