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诉讼离婚是不需要经历
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
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
当事人申请
自愿离婚,在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
离婚申请、终结
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2、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