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以下情形的,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可以追究
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一般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
赔偿范围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
具体计算方式相对困难需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但应以对方的
缔约过失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标准,包括缔约合同的支出,由于对于违反前契约义务而受到的损失,以及由于对方的过失而造成的订约机会丧失而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
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
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