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为: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
逮捕条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
证人,也不交纳
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
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
律师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