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对于
行政诉讼案件,我国人
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向人民法院收取
诉讼费用:对于
商标、
专利和海事
行政案件,每件收取100元的
案件受理费;对于其他的行政案件,每件收取50元的案件受理费。至于
申请费等其他的诉讼费用,则按照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来收取。
【法律依据内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
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
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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