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二婚婚姻登记填未婚可以过的。
有
结婚证但户口本显示未婚,婚姻
登记机关对
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结婚证。
可以按照正常
离婚程序办理
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内容】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
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
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
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
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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