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权,要回孩子。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
诉讼请求人
民法院判决变更,有正当理由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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