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房屋的
产权纠纷主要有:
1、
房屋产权交易存在限制,如房屋存在被
抵押、涉讼、被列入
拆迁范围、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房屋正在出租,此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
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3、房屋
没有房产证,这类房屋产权不明晰,购买后将导致房屋无法
过户。
本律师在此提醒存在产权纠纷的房子具有较大风险,建议不要购买。
这类房屋产权归属不明晰,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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