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应该按事故责任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确实无
赔偿能力的,也应该主动与对方通过协商来解决赔偿。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赔偿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
向法院起诉,可以依法保全对方的财产。
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仍不能自觉履行的,会由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3、在执行中,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
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执行措施,同时可以将被执行人录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制裁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存在妨碍执行行为的,
执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
拘留或罚款的制裁措施。
4、如果确实因经济能力问题而暂时不能执行完毕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再随时
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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