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一般骗取票据承兑罪的
刑事处罚如下: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一般对
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
犯罪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
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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