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
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
起诉讼。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原告,一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二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身即不限于行政行为相对人的范畴。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