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能。
属于
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
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
【法律依据内容】
《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
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
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
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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