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可以。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实施
行政裁决。
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
行政复议或
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医疗纠纷处理有几个途径:
一是协商。
医患双方就
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第三方调解。
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医调委进行调解。
三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四是向人民
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内容】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
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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