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妻子不想生孩子,丈夫是可以
起诉离婚的。
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提出
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协商不成可向人
民法院
诉讼离婚。
经法院审理后,确认调解不成,两人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若丈夫与妻子由于是否生育产生分歧,且致感情破裂无法调解的,法院会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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