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都有
法律效力。如果属于
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
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
欠条。
2、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
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
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
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
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3、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
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
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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