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
工资总额。
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
劳动报酬总额。
3、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全部
劳动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的标准是:
(1)最低是在岗平均工资的60%.根据行业风险不同确定费率。
(2)每年的会调整新的缴费基数,当年7月开始实行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3)
工伤是由单位缴的,个人缴交不了,具体的行业缴交比例也有所不同,范围在0.5%-1.5%。
【法律依据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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