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可以。
破产后需要以公司的财产偿还
债务。
公司的
破产财产是指
破产宣告时及
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
共益债务和因
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内容】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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