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车祸做
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
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
病历和检查记录。
车祸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流程如下: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
当事人或其
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法律依据内容】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
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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