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
公司终止后应按照《
民法典》和《
公司法》的规定,进入
清算程序,成立
清算组织,清理
债权债务。
对外一切
民事行为,包括
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
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
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
债权人、
债务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平衡。
【法律依据内容】
《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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