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是与案件有关的,在申请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下,人
民法院是可以进行保全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前向被
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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