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不一定属于
共同财产。婚前房产
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
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
还贷,
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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