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原则上判给女方,同时,在
离婚时可以向法院请求
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
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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