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以下项目不列入
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离休、
退休、
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实行
租赁经营单位的
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其他。
【法律依据内容】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旋婚酷故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埋遥胶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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