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试用期内已经转正了怀孕,若
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时,不能
辞退员工。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
结婚、怀孕、
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
女职工的
工资,辞退女职工,
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
聘用合同。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