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当事人对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提出。
1、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交
答辩状。
2、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
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
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法律依据内容】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
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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