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
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
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对
债权人而言,目标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独立于股东而依法承担
债务,与股东的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通俗的讲,不管股东是否转让
股权,公司的负债都是由公司自行承担,与股东无涉,与股权转让与否无涉。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因此为
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在协议为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系
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
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根据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原股东应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
法律纠纷时,来
律图网即可找到专业的
律师,解答你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