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仲裁庭作出裁决前都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
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
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
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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