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关于
夫妻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问题主要有以下规定:按照我国《
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
探视权的次数、方式
当事人能达成协议的依其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
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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