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买房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
3、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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