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单位安排哺乳期女工
加班员工可以拒绝。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允许安排其加班的,如果女职工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哺乳期内加班时,可以明确提出拒绝,用人单位也不得以此为理由
克扣女职工的奖金或
工资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以
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条件为要挟强制要求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加班,那么女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去投诉,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
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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