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要。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
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
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
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内容】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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