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绑架罪并不是一旦实施就属于既遂,也有绑架未遂的情况。
1、认为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应以
行为人是否对
被害人进行了有效控制为标准,也即将绑架行为的是否完成为标准。
2、构成
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
罪名,根据
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
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
处罚。
【法律依据内容】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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